作者:谢九
2018-03-08·阅读时长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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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已购买,请登录临近2014年岁末,国内地方债市场开始频频爆发地震。
12月18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公告称,省政府对市县级政府债务实行不救助原则。按照山东省政府的要求,各级政府出现偿债困难时,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市县级政府确实难以自行偿还债务时,要及时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是今年10月份国务院出台43号文规范地方债之后,第一个省级政府做出不救助的表态,预计很快将会有更多的省级政府跟随效仿。
12月份,常州市天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行“14天宁债债券”,计划募集12亿元用于安置房和旧城改造,12月10日,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在一份说明中将“14天宁债”纳入政府债务,但是仅隔一天,天宁区财政局突然发布更正函,称该项债券不属于政府性债务,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更富戏剧性的还是“14乌国投债”(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该债券计划募集10亿元,用于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在12月15日已经完成了簿记建档,16日即为缴款日和起息日,但在15日下午建档结束半个多小时后,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突然宣布,撤销将“14乌国投债”录入政府债务系统,也就是不承认该债券的政府债券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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