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利群
2019-02-13·阅读时长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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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热爱足球,爱了一辈子。早在少年时代就有这个爱好,自打学会作曲之后,总想着写首足球比赛的颂歌。他有个笔记本,作品按创作时间先后记在上面。还是这个笔记本,也记录着每次足球比赛的结果。记得非常仔细。德国传记作家科尔居斯托夫·迈耶尔的《德米特里·肖斯塔科维奇》和琛托娃写的传记里都提到这个事。按常理,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情应该记在不同的本子上,便于查找。哪怕是再喜欢也没有必要放在一起。莫非这两个事情在他那里分量均等?不解。他也真是,作品里留下的密码已然不少,弄这么个小记事本也让后人费心思。年轻的时候他支持迪纳摩队,有一次飞了几千英里去第比利斯,就为了看一场足球比赛。什么叫球迷呢,当事情发生时你必须在场,被疯狂和尖叫的人群所包围。巴恩斯在小说里这么描述,我觉得作曲家的初衷未必如此吧?每逢夏天,家人去度假,老肖自己一个人待在城里的家中,少不了还是要看足球比赛直播。一直到年纪大了,才和家人一起看。尤其是列宁格勒的“大力神”和“顶峰”这两支足球队。当然,电视和现场无法比拟,就像矿泉水代替不了伏特加,劲儿差太多了。人都有个老,聊胜于无吧。
头一次知道肖斯塔科维奇喜欢足球,得益于十多年前给东方出版社编辑那本他和秘书格利克曼的通信集。在通信中方知,内敛寡言的作曲家,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足球。在给秘书的信中,少不了会提到列宁格勒足球队队员的名字,此外还让秘书替他买套票。藉此判定他是个足球迷尚不足信。本文开头说的那个飞行几千里去看球赛的故事,通信集里也有提到。说有俄罗斯小报称,老肖为了四处寻找足球比赛看,不管交通多么不方便,路有多远,都要想方设法去现场。连远在高加索的第比利斯的比赛也不放过。看来材料都是出自一个,不过格利克曼反对这种说法:在他的记忆中,压根儿就没有这回事。我们信谁呢,但老肖喜欢足球是确定的。有没有那么着迷、是不是球迷,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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