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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乃乾日记》订误一则

作者:读书

2019-04-12·阅读时长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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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孔令通

《陈乃乾日记》(虞坤林整理,中华书局二一八年版)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条载:“孝鱼借我《古文家别集类案》二册,分四案,每案有叙录及选文目录。甲案,唐代古文十二家,北宋十八家。乙案,南宋七家,金一家,元六家,明初七家。丙案,明中晚廿一家,清初八家。丁案,清二十六家。自谓始于昌黎,终于松坡贺涛,一千二百年中古文作者备于此者。其编排议论皆有独得之见,不随人俯仰。作者郭象叔,字可阶,亦山西人,孝鱼极推重之。”

按,“郭象叔”当系“郭象升”之误。

《陈乃乾日记》系据手稿整理而成,“升”“叔”二字形近,故整理者误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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