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按理说,下面应该分设若干县,县下面再设乡镇。但当时的主政者独辟蹊径,为了减少行政管理的成本,提高招商引资效率,东莞市没有区县一级,直接在地级市下面设镇。
07-1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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