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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这方面走在了前面。2020年7月起,深圳开始实施业主共有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它提出业主共有资金的概念,一改过去传统物业的包干制、酬金制,要求物业和小区开设一个业主共有资金的基本账户,包括物管费、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全部划入该基本账户中。物业按合同提取服务佣金,账户受住建和业主双重监督。

06-14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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