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和晏
2018-07-18·阅读时长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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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lo 的2006春夏系列
)
在描述一位知名服装设计师的同样知名的女性朋友时,时尚杂志最不愿意错过的一个词是“缪斯”。《Vogue》里面就经常挤满了这样的社交缪斯,瓦妮莎·盖蒂(Vanessa Getty)是Michael Kors的缪斯,索菲亚·科波拉是Marc Jacobs的缪斯,而格温妮斯·帕特洛同时兼任着Calvin Klein、Armani等众多人的缪斯。想获得这样一个从词源上与神话和艺术有紧密联系的头衔好像也不是难以企及的事情,只要她富有、优雅、长相迷人或者出生名门,这些社交缪斯们或许也向设计师提供创作灵感与建议,更重要的是她们shopping。
不过,在庞大的时尚工业机制里确实也存在着“缪斯”这样一份模棱两可、难以定义的工作,与在公开场合穿圣罗兰的卡特琳娜·德纳芙或者穿Emmanuell Ungaro的苏菲·玛索这些付费或者不付费的品牌大使的表面风光相比,担任某位著名服装设计师的缪斯其实是一项远为艰苦而繁琐的工作。当过时尚杂志编辑并且嫁过一位贵族丈夫的阿曼达·哈莱奇(Armanda Harlech)曾经是John Galliano长达12年的不付费缪斯,据说那时她的工作职责之一是一天换5套、6套衣服或者宣称“我喜欢红色”,后来因为高达6位数的工资诱惑,阿曼达跳槽成了卡尔·拉格菲尔德的夏奈尔灵感女神。同样曾是时尚杂志编辑的丽莎·艾丝纳(Lisa Eisner)一度是设计师Isaac Mizrahi和汤姆·福特的缪斯,她说过自己有能够飞快地从一堆衣服中挑出合适的服饰搭配的过人本领,就像有人能用10分钟抛出一桌子菜肴一样,不过成天在古董衣服店里打转实在太耗费时间精力,如今丽莎已经转行成了一名摄影师。
服装设计师大多数是生活在玻璃罩子里的男人——或者说男同性恋,需要一位像阿曼达或者丽莎那样的缪斯天天形影相随,也许是因为这些缪斯女神活生生的肉身存在,能够时时提醒他们女人的模样和欲望,毕竟他们也不能凭空创造。究竟是什么在充当服装设计师的灵感来源是一个陈旧却仍然难解的问题,到了女设计师那里,创造的动力很可能就变成出于自我迷恋——或者自我厌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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