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2018-08-13·阅读时长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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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曾听人说:如果你想尝尝上当受骗的滋味,那就请买“集资房”。所谓的集资房,就是一些单位在没有办理必要的手续和证明的情况下,利用农民的宅基地,搞起的商品建筑。广州市委早就下文对这类建筑定性为非法建筑,明令禁止买卖、抵押、出让,并对其供水、供电、公证及办理入户等,都亮出了禁行红牌。然而,有些执行政策的管理部门,却将有关规定视为一纸空文。有的地方政府还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集资建房办公室,水照供,电照通,公证处也照样办公证。甚至连管理国有土地的省国土厅,还允许销售商在其办公大楼里举办集资房的展销活动。一些认真执行政策的管理部门,对那些有权有势者无可奈何,于是就只能转告消费者“购房者只能自食其果”,把矛盾转到了不知底细、最需保护的消费者的头上。
管理部门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帜做违章违规的事,现在并不新鲜。君不见,每当报刊征订时期,多少管理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向其管辖的单位、个人硬性摊派征订任务。有的则向下级单位下达指标,要求必须完成,否则的话,年终评比就要受影响。有意思的是,一个街道办事处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该办事处向辖区内的单位推销有关文明建设的录像带,一套3盘,360元,企业、单位多有怨言,街道办事处也觉得有损形象,工作难做。如果这个办事处不能用这种不文明的手段去完成推销文明产品的任务,到年底还评不上文明单位,那才叫冤得厉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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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杂志和他倡导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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