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前时尚商业社会刚刚兴起的时候,德国哲学家齐美尔就分析了它的社会功能:时尚有着既使社会各界和谐共处,又使他们相互分离的双重作用,因为政治的民主并没有消除社会等级,高等级的人有区别于低等级的趣味的经济基础,他们的消费选择时刻被仅次一等的阶层注视着和学习着,以此区别于更大的人群。当一种时尚成为流行物时,高等级的人又会转向新的趣味,时尚就这样在区分开等级的同时,又在商业推广中为模仿者制造着区别于他人的幸福幻觉。让我很抵触。可我也得认。
03-19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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