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军军赵
2017-12-30·阅读时长2分钟
《芳华》电影已经上映,虽然票房已过十亿,但观众褒贬不一,特别是影片没有拍众人年老的影像,将时代的定格与众人的青春时代。
严歌苓的《芳华》有她早年间的短篇“穗子”系列的影子,书中的人物也能在之前的小说中找到对应,同属于是自传体小说,在《芳华》中,基本上是以“我”——萧穗子的叙述展开,讲述的是关于刘峰、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等人的集体故事。在《芳华》中,严歌苓的文字更加灵活细腻,叙述的角度也非常独特,整部小说像是一个的人回忆一样,显得有些散乱,不是按照一个人的故事来展开,每个人的故事也不是在一个段落内讲完,在这种碎片化、拼贴式的讲述中,每个人的形象渐渐变得完整丰满,这个过程本是“我”对过去的人和事的回忆,也是读者“塑造”人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读者的阅读力和想象力同时也受到挑战。
《芳华》的英文译名是《You Touched Me》,两次“触摸”在小说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一次触摸,是“活雷锋”刘峰因按捺不住内心对林丁丁的爱,而情不自禁地摸了林丁丁,结果林丁丁一声“救命啊”的呼喊,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也葬送了他的一生。而众人似乎也一直期待着这一刻,盼望着大家眼中的“好人”刘峰堕落成一个凡夫俗子,发现他原来并不是圣人,内心也有着男情女爱的污秽想法,大家开始争着批斗他,让刘峰交代承认错误。
严歌苓的小说中常常直面描写人性中的恶: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与其说,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还不如说在那个年代,人性中的恶可以毫无束缚节制的释放,毫无罪恶感,个人隐藏在集体之中,相互借胆来迫害一个人,这一个人是刘峰,是何小曼,也是萧穗子。
第二次触摸,是发生在众人排练舞蹈的时候,没有人愿意与大家眼中的异类何小曼一起搭档,这时善良的刘峰站出来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何小曼被刘峰触摸,在刘峰的怀抱中,她看到镜子中的自己从女孩成长为女人,同时也可以像一个孩子一样依赖在刘峰的怀抱中,她第一次感受到了爱,而这份爱持续到她陪伴刘峰走完生命的最后一刻。
书中对于越战的描写比较隐晦,篇幅也较少。但仅是刘峰的一句:十几岁也是一辈子过去,萨其马都还没吃过呢。就让人唏嘘感慨,泪水在眼眶打转。后来人们的态度却是冷漠的,像刘倩口中所说:多余的牺牲。
可是,无论再怎么责备那个背叛、猜忌、疯狂的年代,再也回不去了,“在黄昏的余晖下,万物皆显温柔”,留在记忆里的是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中穿过雾霭的刘峰,是那些活跃在红楼中、舞台上、练功房和战场上的不同于那个时代的丰满血肉,华年芳泽的美好的人儿!
那个特殊年代的回忆,那些舞台上鲜活的肉体,而现在只剩下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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