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庄加逊
02-12·阅读时长1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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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已购买,请登录理查·施特劳斯在20世纪音乐图景里究竟扮演怎样的角色没有定论。他的才华、技艺、非比寻常的音乐想象力,这些都无人质疑。然而,在早期涉猎颇具革新意味的半音体系写作后,他坚定且扎实地留在了调性传统之内。当然,人们必须承认,即便是在“受限”的传统里,施特劳斯也总在做着别人做不到或不曾做过的事,以此证明传统依然可以推陈出新。他似乎对周遭的一切潮流趋势总是漠然,事不关己地埋头苦干,将自己相当固步自封的美学发展成某种非凡的、能让人惊掉下巴的表现手法。继《莎乐美》(1905)与《埃莱克特拉》(1908)两部在当时被视作革命过了头、彻底伤风败俗的可怖歌剧之后(如今已明了,彼时再多的抨击都无以改变这两部伟大作品在音乐史上的重要位置及影响),施特劳斯与日后的黄金搭档霍夫曼斯塔尔再度联手,奉上趣味风格一百八十度大逆转的《玫瑰骑士》(1911)。这一回,阴霾不再,作曲家退回保守阵营,甚至直接出溜到莫扎特时代:没有焦虑紧张的不和谐,没有咄咄逼人的魔鬼步伐。美妙、轻快、旖旎的旋律将岌岌可危的20世纪抛却脑后,回到18世纪的维也纳——纯洁又有点小调皮的罗曼蒂克把戏,真是好一场酣梦!这枚扎实的蜜糖被观众迫不及待地吞进肚子,至今仍是舞台上最常演,也最受欢迎的施特劳斯“最美”歌剧。“至今”二字可不一般,掰着指头算,它在舞台上活跃的生命已超过一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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