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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之恶

作者:悦涵

2019-04-29·阅读时长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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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恶的距离》剧照


第一重恶

《我们与恶的距离》(以下简称《与恶》)以李晓明的随机杀人事件为故事开端。正在读大学的李晓明,用自己制作的手枪射杀正在看电影的无辜者,造成9人死亡,21人受伤。第一集,他的辩护律师王赦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突然有人冲向前来,向他身上泼了一桶东西。喧哗声、闪光灯、恶臭……泼在他身上的,是粪。

泼粪这一举动,将王赦在网络上受到的谩骂、威胁,用极端的形式呈现给观众,展示了公众对于一个律师为谋杀犯辩护的不解和敌意。

剧集揭示了王赦为死刑犯辩护的原因:判处死刑很容易,但如果能了解他是为什么走向犯罪,就能预防今后此类事件的发生,这样是不是更有意义?“难道真的把他给杀了,这一切就没事了?”

王赦的观点正是一起真实事件中受害者家属的态度。

2016年2月28日,台湾一名年仅3岁的女童小灯泡,在妈妈身后不远处骑着脚踏车的时候,一个男人突然冲上来,拿出菜刀,直接往她的脖子上砍去。只一刀,女孩就身首异处。但菜刀继续疯狂劈下,足足砍了23刀。据警方调查,这是一起随机杀人事件,凶手患有思觉失调症,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精神分裂症,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当时,小灯泡案件性质之恶劣,使大部分舆论都在要求:尽快处死凶手。只有小灯泡的妈妈出人意料地表示,不能处死凶手。然后,她在社交媒体上说了这样一番话:与其满足民意去杀死一个人,不如好好了解这个人是怎么一步步走向犯罪。……他们在想什么?为什么家庭、学校、亲人、朋友、社会,没能接住他?我们要如何改善、预防?

《与恶》剧中的李晓明案不仅取材小灯泡的案件,也融入了另一个真实案子。2014年5月21日,21岁的大学生郑捷在台北地铁上持刀随机杀人,造成4死21伤。经过两年的审判,他被判死刑,从判决到行刑仅用了18天的时间,创下台湾地区罕见纪录。

剧中李晓明也是在一种非常突然、快速的情况下被执行了死刑。他的辩护律师都没有被及时通知,反而是媒体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见证了这一过程。

英剧《加罗律师》里有一个对话可以很好地概括法律从业人员对于法的公平性的期许。

“你希望魔头赢?”

“我希望他有机会申辩。”

东野圭吾在小说《虚无的十字架》中也对死刑问题做过深刻探讨: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社会用一生赎罪?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是如何?我们每个人判断自己生活的社会是不是一个值得生活的社会时,是它安不安全、是不是拥有最终正义。社会是所有人交出自己的自然权力组成公权力的有序整体,因此从某个角度来说,不仅被害人及其家属,包括整个社会,都有权要求谋杀犯受到惩罚,执行死刑。但《虚无的十字架》也探讨了,死刑真的能达到效果吗?民众的情绪是安抚下来了,可是对于被害人呢?就像书里所说,死刑只是一站,过了这个站呢?

这和《与恶》探讨的是同一主题。

文章作者

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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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生活周刊》主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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