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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统的制度根源

作者:维舟

05-14·阅读时长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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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君民一体”的秦制构造之下,相比起“坏皇帝”,人们更害怕贵族纷扰、军阀割据这样的分裂局面所造成的混乱。

大一统的制度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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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与秦制》书封

中国历史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无疑是“大一统”——这个老大帝国,在其漫长的历史上,保持着不同寻常的长期统一局面,这是无论哪个古代文明都未能做到的。虽然早有人指出,这也是个神话,中国历史上分裂的时期并不少见,然而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中国社会历来有着强大的向心力,普遍视分裂为异常,分裂时期甚至还更向往统一,人们所争议的不是统一与分裂哪个更好,而是由谁、以什么方式实现统一。

在地形地貌、族群民风差异极大的辽阔地域上,要做到这一点,无疑需要一套完整的制度框架。虽然都标举“大一统”的名义,但在政治现实中,则有周制与秦制之分:前者是封建制,由彼此独立的贵族各自经营自己的领地;后者是郡县制,至少在理论上排斥世袭贵族的独立自主,更倾向于由朝廷选拔、任命的流官来管辖直属于中央的郡县。

冯天瑜在《周制与秦制》一书中详密地论证了这两种制度的差异之后,他得出的结论是:“周制与秦制在王权统治民众的方式上有差异,周制是‘间接统治’,秦制是‘直接统治’。秦制的特色是皇权直辖庶人,社会形成‘朝廷(官府)—民众’二元结构,与周制的‘天子—贵族—庶民’多级结构大相径庭。”“柔性君治”的周制,最终被“刚性君制”的秦制所取代,到两汉以降逐渐形成“周表秦里”“儒皮法骨”的汉制,这一“秦制改良版”刚柔相济,影响了中国社会长达两千年之久。

至于这种差异的根源,他秉持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逻辑:分散的封建领主经济催生了周制,而战国时期出现的非世袭地主经济则奠定了秦制的物质基础。不过,有一个现象他解释不了:战国时各国的物质基础虽然趋同,但像齐、楚等国的制度安排都没有秦国这样激进,至少有着多种道路选择。

《周礼》(宋刻本)内页

秦制之所以胜出,并不只是因为经济基础的变动,也因为一个更为严酷的政治现实:每当中国社会遭遇全面危机,诉诸直接统治的秦制,总是被证明能更强力地汲取资源、动员人力,从而更有效地应对危机,这是结构松散的周制无法比拟的。如果没有春秋战国时期的长期战乱,秦一统天下恐怕也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秦制本身是全面危机的产物。

与此同时,周制和秦制虽然看似迥然不同,但其内在逻辑其实并没有发生变化:同样是“王者无外”的“大一统”,至少从理论上说,封建诸侯与郡县长官都是为君王守土之牧伯,连受封的越南等外国君主也是如此。周制的那种宽松自治,是限于技术条件和治理成本的“不能”,而不是不想为。问题的关键,是当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时,有什么制度框架可以有效制衡君主的权力,从而保障社会的多元活力。

历来的儒生,对周制大抵多有着美好的向往,毕竟那是“三代之治”,连孔子本人也对周公向往不已;反过来,秦制则一直受到严厉的批判和审视,因为这种直接统治模式,至少在行政治理手段上势必要依靠法家那一套,不仅对民间有着过度汲取的倾向,且权力集中于君主,窒息全社会的活力:“皇帝(通过官僚系统)掌控军政财文大权,并将最高封赐权、百官任命权、财政权、军事权、法律制定与实施权、监察权、文教权、地方治理权悉数收归朝廷,这是秦制异于周制的所在。一切权力集中于帝王直控的朝廷,是秦制的基本属性。”

然而,不可否认的一点是,无论如何批评,自秦朝之后,直至1911年帝制覆灭,两千年中国社会所实行的都是秦制——最多是秦制的改良版。明清之际的思想家王夫之虽然对帝制有着激烈批判,但他也承认:“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虽然秦统一天下之后推行郡县制国祚不长,但“为天下计则害不如封建之滋多矣”。

这就是问题的根源:不管中国人如何批判秦制的种种弊病,关键之处在于:在“君民一体”的秦制构造之下,相比起“坏皇帝”,人们更害怕贵族纷扰、军阀割据这样的分裂局面所造成的混乱。实际上,在晚唐五代藩镇被削平之后,这种贵族统治已经被彻底压倒。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已明白无误地道出了当时人的心声:为了结束封建制的混乱所带来的痛苦,郡县制是必要的,至少两害相权取其轻。

另一位思想家顾炎武虽然对帝制有着激烈批判,但他承认,要重现儒家理想的周制是不可能了,只能“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这一思路,与“皇权不下县”潜在相通,也就是说,大一统治理的上层结构是国家直接任命和治理的郡县制,但下层结构则是士绅和乡贤自治的封建制。分权不是不可能,但只能在一定的限制之下被容许存在。

长久以来,这种妥协是中国大一统局面得以维持的秘诀,因为这不仅弱化了秦制的酷烈与刚性,留出了一定弹性余地,更重要的是极大地降低了治理成本——与间接统治相比,直接统治的一大问题就是成本要高昂得多。反过来,“乡绅自治”无论在多大程度上是事实,至少也调动起了社会积极性,容许社会活力的生发。人类学家项飙近年来一直呼吁“乡绅精神”,就是对这一传统的复归。

顺着这个历史脉络来说,五四新文化运动虽然旨在解放个体,但就客观后果而论,新青年“冲决网罗”、打倒家族制的结果,是小共同体(“家”)瓦解,个体转而拥抱大共同体(“国”),这为个人再次被嵌入组织奠定了基础,进而“救亡图存”,回应了时代的全面危机。然而,老问题又会再次浮现:如何才能不至于牺牲社会活力?

从这一意义上说,“大一统”的制度框架可能远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强韧,能适应不同时代的挑战,但问题也在这里:中国人兜兜转转,似乎得到的是传统的各种变体,却难以跳出历史的循环,似乎伴随着“活力”的总是“混乱”和“无序”。我们从历史中很难找到现成的答案,也不必只是痛苦的二选一,而应当跳出这个框框来看到另一种可能:在家长制的废墟上,独立自主的个体,将有望让中国社会得到“活力”的同时避免“混乱”。

文章作者

维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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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猎驳杂,少时沉迷于古典文学与历史,长而旁及社会学、人类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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